手机推行“换马不换鞍”应当速行 [发表2006-12-04大众网。山东]

2006-12-04 15:55 阅读(?)评论(0)

手机推行“换马不换鞍”应当速行

2006-12-04 15:49:52 大众网
   
 

●司马童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几天前,正式定名为《移动通信手机充电器及其接口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标准,通过了信产部电信研究院的审定会,审核通过了各项细则,进入信产部报批阶段。记者从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泰尔实验室主任何桂立处得到确凿信息,统一手机充电器接口的标准,最快有望今年年底出台。(12月4日《竞报》)

  手机消费为啥不能推行“换马不换鞍”的呼声,可谓由来已久。去年国庆长假刚过,新华社的一则报道很是让人警醒:随着我国手机市场供需旺盛,新品牌、新款、新机型不断涌现,手机更新换代明显加速,并由此催生出了每年2000万台的换机量。而由于规格不统一,充电器、电池等手机零配件很少能重复使用,这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的同时,更造成了资源的惊人浪费。

  想想也是,手机消费中“换马”必须“换鞍”的浪费现象,的确再也不能熟视无睹了。拿笔者自己来说,这几年更换几次手机的同时,因着“旧鞍”与“新马”的不配套,也只能一次次地弃旧用新,购买全新的手机电池和充电器。尤其感到可惜的是,其中一部用了没多久的手机,由于电池损坏却很难在市场上配到,结果只能弃之不用。若是把全国手机用户的更换量累积起来,这“换鞍”的代价肯定大得惊人。

  尤其让人感到不解的是,手机更新换代中“鞍马配置”是否一定要实行“一夫一妻制”?答案居然是否定的。报道说,早在2002年,韩国多家手机制造商便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达成了普及标准型手机充电器的协议,并于之后正式施行。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咱们的众多商家,之所以不愿轻易放弃充电器等与手机的“捆绑销售”,原因在于卖电池和充电器可能比卖手机更赚钱,若统一了电池的型号标准,就等于白白丧失了一大块利润丰厚的市场。显然,在利益因素的诱导下,手机消费能不能及早推行“换马不换鞍”,想要寄希望于商家的自觉行动,分明是“疑似与虎谋皮”。这中间最值得期待的,只能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尽快有所作为。

  如今,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已不止一次地发出声音,手机推行“换马不换鞍”将是大势所趋。有趋势当然好,但把一项应该可以尽快实行起来节约大计,因着厂商的“利益壁垒”而有意无意地拖着拉着,使之边“趋势”、边浪费着,同样还是很难让人感到满意和舒服的。就这回传出的将尽快“统一手机充电器”消息,人们在叫好

   阅读(?)评论(0)
 
表  情:
加载中...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