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睡的歌词”与“陪睡的订单”[发表2006-10-24浙江工人日报]

2006-10-24 23:15 阅读(?)评论(0)
“陪睡的歌词”与“陪睡的订单”
司马童

  最近流传很广的歌曲《香水有毒》中有句歌词“擦掉一切陪你睡”在网民中引起争议,有网友指其下流、暧昧,影响青少年。出于类似的顾虑,湖南台“快乐大本营”邀请这首歌的演唱者胡杨林上节目时,在电视上打出的字幕里,编导巧妙地把“陪你睡”改成了“陪你醉”。


  也算是无巧不成书,刚刚看过上面这条新闻,我又读到了一则“陪睡换订单”的报道。连日来,一篇大意为“客户要女白领陪睡换订单,MSN记录作证据愤怒声讨”的帖子引爆各大网站论坛,初入外贸职场的年轻女白领发帖说,一位手握资源的异性客户施某,竟然要求以陪睡换订单,让她觉得自己受到侮辱,于是愤而上网声讨。


  “陪睡的歌词”与“陪睡的订单”,看起来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而细作思考之后,我倒确实品出了一点两者的关联与催化之味。歌曲等的文艺创作,除了娱乐大众的功能,其实有很多还具备了宣传引导的作用。《太湖美》、《太阳岛上》等一首首的经典老歌,在如今,早已超越了一首歌曲的简单含义,几乎都成了一个地方的形象标志。所以,歌曲创作中的歌词写作,特别是传唱广泛的某些句子,倘说仅仅是为了演绎情节的需要,而可以不必理会社会的反响,甚至对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自以为轻巧地抛出“肮脏的灵魂看到的是肮脏,纯净的人看到的是纯净”来作托词,我想并不十分妥当。事实也说明,《香水有毒》这首歌曲好听归好听,但公众对此并没有表现出“一白遮百丑”的无限宽容,考虑的正是“歌词演绎不是情书表达”的社会效应。


  许久以来,我们似乎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一点,歌曲跟影视一样,其实也是存在着限制分类的必要。有报道称,香港歌曲里有很多不登大雅之堂的文字,像梅艳芳、黄耀明都唱过限制级的歌词,但因为语言障碍流传不广。台湾也有这类歌词,林忆莲的《不必在乎我是谁》,就是以一个哀怨的、迫切需要很多很多“爱”的女性形象出现。而张惠妹的一首叫《一夜情》的歌曲,更是一把撕掉了小资怨妇的面纱,直接演唱起了“拉上窗帘、关上电话……”的一系列白描。不是我的杞人忧天,或者如某些辩护者高谈阔论的所谓“肮脏的灵魂看到的是肮脏”,当那些疑似限制级的“陪你睡”声音,通过歌曲的打扮和包装,不断肆无忌惮地出现于荧屏、撞击于耳膜的时候,某些“肮脏者”和“准肮脏者”在耳濡目染之下,把歌曲演绎视作生活常态,进而心安理得地在现实中下起“陪睡的订单”,恐怕也不是十分奇怪的事了。


  “陪睡的歌词”很容易修改,而“陪睡的订单”若是演变为一种肮脏的潜规则,“修改”起来将会困难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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